互动咨询须知

注意事项:

(一)主要受理属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各种案(事)件的反映,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。

(二)填报人应逐项如实、详尽填写相关内容,以便得到及时的回复,相同内容的信件填写一次即可。

(三)已经通过面谈、书信、走访、传真、电话渠道向信访、督察等部门反映的问题,请通过原反映问题渠道查询办理情况。

(四)您决定提交信件前,可以仔细阅读本网站其他栏目中的信息内容,对于其它栏目中已解决的问题,避免重复提交。

(五)有些信件的处理可能会需要较长时间,请您谅解。

(六)对于您所反映的事项,出于调查的需要,我们可能会通过其它方式与您进行沟通、了解,请给予支持。

(七)请您在使用中应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社会公德,如实反映情况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诽谤、诬告、陷害他人。对借机诬告陷害他人的,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做出严肃处理;情节严重、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对于明显针对网站的恶意提交信息,我们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。

备注:遇到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或重大警情情况,请立即拨打“110”报警服务电话报警求助。此外您也可以拨打当地公安局咨询服务台电话咨询相关公安业务。